理性看待平阳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先行一步”


温州网4月9日讯(记者黄国强实习记者张琳)随着“表叔”、“房叔”、“房姐”等涉官事件频发,社会上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日渐高涨。
近日,平阳县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建立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率先对该县“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中入围的31位干部进行财产公示,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
官员财产公示能否成为防腐利器?基层干部财产公示是否形式大于实际意义?试点到推广还需要走多远的路?这些问题均受到网友热议。4月9日上午,《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市人大代表余康杰,市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张红军就该话题深入探讨,发表各自观点。
官员财产公示是大势所趋
在以人为本的当今中国,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已成为一种共识。
不少官员时不时会刻意强调“隐私权是人权的一种,需要大力保护”的论调。个人财产作为隐私重要组成部分,普通百姓和官员能否在这个方面相提并论?
“领导干部跟普通的老百姓,隐私的范围是有区别的。”针对这一论调,张红军予以否定。
张红军认为,领导干部掌握的是公共资源,是实施公权的人,既然掌握公权,在实施过程中就有可能产生一些局部腐败的现象。必须予以规范,受公众监督。因此,领导干部的个人隐私范围,要比一般老百姓窄一些。
而官员财产公示将是一个趋势,从世界范围来讲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该项制度。如西欧的瑞典,已实行了240多年。从这项制度实施效果来看,并没有被大家视为对公务员隐私的一种侵犯。
“那么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一个政党,也不应当拒绝这样一项制度。”张红军说。
余康杰十分赞同这一观点:“领导干部的收入来源于老百姓的税收,是社会的一种再分配,应该具有一定的透明性。”
余康杰认为,之所以老百姓很关注官员的财产,其实是把官员的个人财产作为一种衡量清廉与否的尺度来看待。当然这里不是指所有的财产,也不是说有财产的官员都有问题。但是公开财产后,官员财产的来源合法性就得到了有效监督,对提升执政公信力是一种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