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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近日颁出首批不动产权证

结束不动产分散登记历史
2016年08月25日 09:16:00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图为市民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办证 杨豪摄

  龙湾新闻网讯(李希赛)日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正式揭牌,并颁出我区首批不动产权证。温州联特阀门有限公司代理人邵先生拿到了我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打开邵先生手持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看到,第一页左上角有一个二维码,扫一扫证书上的二维码,可以立即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再翻一页就是详细信息,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房屋面积、土地面积、不动产单元号等10项内容。

  自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以来,我区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数据移交、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窗口改造等工作,具备了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的各项基础条件,于8月17日启动受理。

  据了解,我区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各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此次颁发全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区结束了不动产分散登记历史,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服务效率的崭新阶段,为打造便民高效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单元号,就跟居民身份证号一样,在全国范围是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锁定唯一对应的不动产信息。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厘清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登记类型多样。”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区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类型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等。

  今后,市民申请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只需跑一个地方,提交一份材料,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即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可在今后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换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

[编辑: 倪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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