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晓翔等免职的通知
温政干〔 2013 〕19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胡晓翔的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敏波的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灵君的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王晓刚的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7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胡晓翔 免职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