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阳任职的通知
温政干〔 2013 〕12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梅阳为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其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4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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