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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谷一超等任职的通知

2012年08月21日 17:49:11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温政干〔 2012 〕43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谷一超为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任命黄成骞为温州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任命王进光为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任命叶治台为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学锋为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谷一超、黄成骞、王进光、叶治台、王学锋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8月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0印发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市 人民政府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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