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体育局大众体育赛事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下半年龙湾区群众体育、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赛事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温龙体【2017】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3月开始,实施网上公告,执行龙湾区体育局大众体育赛事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 购买服务的赛事项目
序号 |
赛事名称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购买服务内容和标准 |
采购预算 |
活动简介 |
1 |
龙湾区“大建大美.同心同享”市民体验轮滑表演活动 |
10月3日 |
龙湾区(状元文化公园) |
展示人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器材运输费、交通费。 |
3100 |
根据温州市“大建大美·同心同享”市民体验活动的要求和区“大建大美”办的安排,在状元文化广场举办轮滑表演等活动。 参加人数:轮滑体验活动50人。 |
2 |
龙湾区“大建大美.同心同享”市民排舞展示活动 |
10月3日 |
龙湾区(区市民广场) |
展示人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音响费用。 |
17000 |
根据温州市“大建大美·同心同享”市民体验活动的要求和区“大建大美”办的安排,在龙湾区市民广场举办排舞展示活动。 参加人数:排舞展示活动320人。 |
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区体育局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合同支付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拟承办赛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三)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四)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下午17时止。
报名地点:龙湾区体育局群体科(龙湾区瑶溪街道风景区国际网球中心院内)
五、联系咨询电话:0577-86613968
联系人:许志坤
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