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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7年03月03日 11:07:00来源: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更加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促进家风家训培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分“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类,五类人选合计不超过12名,并设立龙湾区道德模范提名奖,每类1-2名。

  二、评选标准和范围

  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传承弘扬优秀家风家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具体标准为:

  (一)诚实守信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公众信誉高;(2)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事迹。

  (二)助人为乐模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要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3)发扬公益慈善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三)见义勇为模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敬业奉献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3)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孝老爱亲模范: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2)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3)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凡符合上述参评标准的龙湾区公民(包括在龙湾区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的非龙湾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除历届道德模范入选人选以外,均可推荐为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人选。

  

  • 评选原则

  (一)面向社会基层的原则。面向企业、学校、医院、村居、街道、社区等广大基层一线人群中发现和挖掘人选,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能让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二)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评选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群众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三)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评选对象总数固定的前提下,若某个类型事迹特别突出,将通过组委会审定后酌情增加个别类型人选数量,确保评选活动的精准性、代表性和可学性。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区活动组委会),区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具体负责评选事宜。区委副书记王慧杰为组委会主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林彬、副区长陈军苹为组委会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上官光架为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一)宣传发动。在温州网、区级主要媒体上发布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在本辖区、本系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组织推荐。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本辖区、本系统道德模范的推荐工作。群众可以向所在街道推荐人选,也可直接登录系统推荐人选。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由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街道进行筛选。

  (三)初评审核。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初评,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本人单位、社区或村(居)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金融、质检等部门的意见)。

  (四)上报人选。经审核后,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可推荐每类道德模范人选3-5名。本届评选统一采用网络申报,进入龙湾文明网(http://wmb.longwan.gov.cn)“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专题页面,下载“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推荐表”(需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进行申报,由街道、部门统一申报,个人亦可申报。同时,将纸质表格连同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推荐页面。推荐申报于2017年3月27日(周一)前截止,联系电话:86968139、88096527。

  (五)实地走访。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通过实地访问、民意调查等方式依次走访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小区居委会,结合事迹对候选人的生活、工作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了解。

  (六)复评审核。区活动组委会对各街道、区属各部门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一次复审,再次征求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召开第一次评审会,评选出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候选对象。

  (七)综合投票。一是网络投票。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专题页面、文明龙湾微信公众号分别进行投票。二是公众投票。区活动组委会将邀请媒体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若干名各界代表进行投票。三是组委会投票。区活动组委会召开第二次评审会,对候选对象进行等额投票。网络投票、公众投票、组委会投票结果以百分制核算,分别占比20%、30%和50%。

  (八)评选审定。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公众投票、组委会投票结果与评委评审意见,综合评定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人选及提名奖人选。

  (九)表彰公布。根据区活动组委会综合审定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对评出的道德模范人选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近年来开展的系列评选以及创先争优等活动,务必做到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将群众真正认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

  (二)广泛发动,面向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与好人推荐评议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区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充分展现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各街道、区属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第五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温州高新区委办公室温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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