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崇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16〕38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朱崇敏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周一富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林万乐兼任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主任、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郑建忠兼任的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应许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姜景峰兼任的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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