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四年质量与品牌奖励共达934万元
龙湾新闻网讯(王策)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龙湾四年质量与品牌奖励资金共达934万元。这旨在该区引导激励企业实施标准创新、品牌创新、提升质量水平,走质量品牌强企之路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办法》将进一步加大了对质量与品牌的奖励范围和额度。“我们取消了对获奖企业的纳税额要求,极大地激发了小微企业的创牌意愿,并增加了‘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和标准起草等5个奖项,鼓励企业发扬‘工匠精神’,做优做精产品、做强做久企业。”据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调高了制定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奖励额度,激励企业提高标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能力,掌握标准话语权。
据介绍,新《办法》规定:初次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牵头制订“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参与制订“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主导制订一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