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关于林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委决定:
林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覆宽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蔡海龙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森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其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
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务;
吴龙怀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汉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晓东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挂职);
柯晓策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邱忠瑜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利芬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虞夏婵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委员, 免去其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务;
麻显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职务;
刘文光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梧田检察室主任, 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张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 副书记,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绒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档案馆) 副局长(副馆长),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档案局党组成员;
黄显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温州市瓯海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
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职务;
陈云波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局党组副书记,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
务;
胡学勋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
吴建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联席会议办公
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建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 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林友凯同志任中共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党组副书
记职务;
周纪曼同志任中共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仁爱同志任中共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
免去温胜义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务;
免去张光满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仙丽侨乡 文化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项建顺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务;
免去卢恩波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崇滔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姜桂安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职务;
免去任洪武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徐朝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温州市瓯海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晓东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陈小秋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黄祥俊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董舒同志的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副书记、 委员,中共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金永芬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