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市住建委直属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负责鹿城区、龙湾区、经开区内住宅小区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业务办理岗位2人(男性、女性各1名)。具体应聘岗位条件:
1、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相貌端正,责任心高,服务意识强,户籍为本市范围内。
2、岗位待遇:与本市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类似(具体面谈)。
3、择优条件:中共党员、有文体专长、已婚已育女性可择优录用。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简历(标准见附件)、毕业证书电子版和2寸正面标准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w583@163.com。
我中心将对符合条件者及时通知面试,面试通过者将予以试用1-3个月,期满无异议即予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88278798。陈先生、柳小姐。
联系地址:温州市小南路农行大厦2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