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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十佳平安卫士”和“十佳平安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09月20日 10:26:53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平安办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龙湾”创建,集中展示我区平安创建取得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全区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龙湾”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十佳平安卫士”和“十佳平安使者”(以下简称“平安双十佳”)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双十佳”的推荐、评选、学习活动,激励和表彰我区在平安战线上和人民群众中为“平安龙湾”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创平安、保平安、护平安”的自觉性,推动平安创建深入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和群体,在全区进一步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人人共享平安成果”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十佳平安卫士”的评选范围:全区政法部门、各平安成员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含工勤人员),重点是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卫士。

  2、“十佳平安使者”的评选范围: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广大市民。

  (二)评选名额

  “十佳平安卫士”、“十佳平安使者”各10名。

  三、评选条件

  1、着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处置突发事件、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严格公正执法、各类安保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2、着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在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3、着力保障公共安全,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食药安全、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4、着力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在环境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5、着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在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群防群治等以及各系统平安创建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评选步骤

  1、启动阶段(9月中旬):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确定“平安双十佳”评选活动方案;印发“平安双十佳”评选活动通知。

  2、宣传发动和候选人征集阶段(9月中旬——10月上旬):设计媒体宣传方案,在新闻网、报纸、微博、微信上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推荐身边的“平安双十佳”人物。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推荐2-4名候选人,区平安办各成员单位组织推荐1-2名候选人,媒体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不限,上报候选人物均需附人物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为宜)。截止推荐时间:10月10日。

  3、评审公示和投票阶段(10月上旬——10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候选人材料;由组委会和评委会确定40名正式候选人;在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上播放、刊登候选人的事迹简介,并通过手机、网络等载体进行群众投票。召开评委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

  4、确定人选阶段(11月上旬):由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和评委会意见,评出平安龙湾建设“十佳平安卫士”和“十佳平安使者”。

  5、颁奖表彰(11月15日):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

  五、参选方式

  参评对象需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到lwpab@126.com,或通过邮寄方式寄至区平安办(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中心605室)。(邮寄作品信封需注明全区“平安双十佳”)联系人:朱建伦,联系电话:86968068。

  六、表彰奖励

  对被评为“十佳平安卫士”和“十佳平安使者”的优秀干部和群众,由区委建设“平安龙湾”领导小组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双十佳”评选活动是表彰先进,激励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化平安龙湾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的收集和采写工作。

  (二)要广泛推荐。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重在群众评选、重在群众参与。各单位一定要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原则、条件进行推荐,真正把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选推选出来。

  (三)要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的有关规定,做好社会和机关内部的公示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力求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四)要严肃纪律。本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在投票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干部群众的个人意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给特定候选人投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及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选人的评选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追责。

  附件1:平安龙湾“双十佳”推荐表

  附件2:平安龙湾“双十佳”评选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建设“平安龙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编辑: 倪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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