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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闻网讯(叶晓东)日前,机场大道上江段,工人正在安装新的禁鸣标志。新的标志增加了违者处罚等提示语。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施行)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年5月1日施行)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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