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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公寓借1300万未还 温州12老人打官司催款

2016年05月27日 11:10:59来源:温州网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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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枫山庄,位于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的一座老人公寓,曾因超前养老服务理念和先进智能化管理,成为温州地区首屈一指的养老机构。不过,一度作为“养老机构样板”的红枫山庄,最终官司缠身: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关于民间借贷,红枫山庄以老人公寓二期开发建设为由,向40户老人借款1390万余元,至今未归还。

  40户老人中,有12户老人提起诉讼,要求红枫山庄归还借款。日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就该系列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老人们胜诉,山庄要归还借款本息。

  老板借口开发二期

  向入住老人借钱

  据鹿城区法院法官介绍,从去年开始,陆续有红枫山庄的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老人公寓偿还借款。截至目前,共有12户老人前来打官司。

  接到该系列诉讼后,鹿城区法院调查发现,包括提起诉讼的老人在内,该老人公寓共拖欠40户入住老人的借款。

  经调查,该老人公寓老板胡某以公寓名义,大多以开发建设老人公寓二期工程为由,向40户老人借钱共计1390万余元,其中老人单笔出借金额最高的有500万元。该公寓至今未归还这些钱。

  62岁的张老伯是提起诉讼的老人之一。据张老伯诉称,2011年2月、3月,胡某以公寓二期工程开发为由,以公寓的名义累计向他借款75万元。此后,老人公寓按月利率1.5%向他支付利息,一直到2013年4月。从2013年5月开始,他再也没有收到过利息。

  2011年借款给老人公寓的还有潘阿婆、陈阿姨,她们分别出借20万元、50万元,拿到手的借据上虽都没有明确借款利息,但借款后的一段时间内她们均有收到相对固定的利息款项。

  和张老伯一样,其他老人的利息收入之后陆续被断付了。于是,他们向老人公寓和老板胡某讨要本息。其中,有些老人因为生病都没钱治疗,经催讨后,对方才支付了一些利息,但不少人的催讨都没结果。于是,张老伯、潘阿婆、陈阿姨等12户老人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红枫山庄老人公寓一角

  法院将审判庭

  搬进老人公寓

  本月13日,张老伯、潘阿婆、陈阿姨三人的案子开庭审理。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加上路途远,同时也让更多的老人旁听庭审,鹿城区法院将审判庭搬进红枫山庄老人公寓内。

  工作人员在老人公寓活动中心附近摆了三张桌子和不少椅子,形成一个简易法庭,桌子上方悬挂着“鹿城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横幅。

  庭审中,包括张老伯、潘阿婆、陈阿姨三人在内的老人们均说,借条上盖的都是“红枫老人公寓”的公章,老板胡某借钱时说公寓二期工程,但实际上大多数的钱都被胡某拿去投资江苏昆山的房地产项目,“后来胡某说如昆山项目弄成功了,会把钱还上。”

  老人们还说,其实他们打听到,胡某在昆山的投资其实并不乐观。庭审中,老人们最关心的便是:什么时候能把钱要回来?

  鹿城区法院日前就张老伯、潘阿婆、陈阿姨与该老人公寓的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他们与老人公寓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合法有效,判决老人公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张老伯、潘阿婆、陈阿姨相应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另外,鹿城区法院透露,除张老伯等三人外,其他9户老人与该老人公寓之间的民间借款纠纷案之前也陆续判决,均判令老人公寓偿还借款本息。

  收取购房“押金”

  却未交付房产

  除了借贷纠纷,红枫山庄老人公寓还有购房合同纠纷。

  据鹿城区法院调查,2011年,该老人公寓一边向已入住的老人借款,另一边和希望入住该公寓的老人签订《入住合同》,以所谓“押金”的名义收取购房款,但收了款却未依约交付房产。就该纠纷,之前法院已经受理了2户老人提起的诉讼,并作出判决。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黄老伯与该老人公寓签订了一份《入住合同》,约定黄老伯入住该公寓5区6楼的一处房产,建筑面积140多平方米,黄老伯向公寓交付了所谓的“入住押金”116万元,可于2013年7月30日入住,入住时间33年。可是,合同签订后,黄老伯付清了房款,他所“买”的房子却一直没进入工程建设。

  于是,2014年11月,黄老伯将老人公寓告上法院。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入住合同》,并判令老人公寓返还黄老伯的购房款116万元本息。

  判决生效后,黄老伯一直未能拿到钱。目前,黄老伯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鹿城区法院查明,红枫山庄老人公寓在房管部门登记的只有一份“大产权证”,公寓内的每一间小套房产均没有土地证、产权证。黄老伯交付的116万元,换来的实际上是其中一处房产的使用权,但这处房产正好属于公寓老板声称的“二期工程”,始终没有建设。

  营业执照吊销

  经营陷入困境

  该老人公寓现状如何?

  相关资料显示,红枫山庄老人公寓1998年由当时的鹿城区计划委员会批复建设,一期工程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原本是以养老机构的形式挂靠在鹿城区民政局下面。1999年,山庄投资人胡某将该山庄进行登记注册,变成了一家民营企业,自己成了法人代表。

  据鹿城区法院调查,红枫山庄老人公寓法律身份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但由于多年未通过年检,老人公寓的经营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从而导致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也失效。该公寓共建有700多套房,最多时入住1000多名老人,而目前住着680多户老人,公寓原本配套设有食堂、超市、诊所、活动室等,由于疏于管理,如今环境和设施越来越差,老人公寓经营和使用均陷入困境。

  据了解,红枫山庄的房子可“买”也可租。投用之初,这里的环境雅致,配套设施齐全,不少老人在这里养老。有老人称,当初来这里居住,图的就是环境好、设施全,“这么舒服的环境,没有好好管理,真的很可惜。”

  除了官司纠纷、财务陷入危机外,目前居住这里的老人还关心一个问题:红枫山庄老人公寓,未来何去何从?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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