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促进群众团结和谐
乌鲁木齐“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再一次破坏了社会安宁,破坏了民族团结和谐,破坏了各族人民家庭幸福。暴恐分子丧心病狂,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滥杀无辜,造成无辜群众重大伤亡,犯下了残忍血腥的罪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再一次暴露了暴恐分子肆意践踏人道,公然挑衅人类文明共同底线的罪恶本质。“三股势力”欠下了又一笔血债,引起了各族群众的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乌鲁木齐“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的发生绝非偶然,同昆明“3·01”暴恐案件,乌鲁木齐火车南站“4·30”暴恐案件一样,都与宗教极端思想有密切联系。宗教极端思想近年来在我区趋于活跃,渗入意识形态领域,严重毒害着信教群众的精神和思想。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是歪曲教义,用暴力来支持宗教极端势力,目的是推翻国家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鼓吹“宗教至上论”,主张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度,作为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旗号,利用宗教,断章取义解释教义,蒙骗愚弄穆斯林信众虔诚和朴素的宗教感情。宗教极端思想破坏性、危害性极大,它毒害人们的心灵,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宗教极端思想与宗教有着本质区别,它不是宗教,也不是宗教的教派,而是打着宗教外衣的极端思想。
穆斯林群众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宗教与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区别,用自己的智慧严防上当受骗,做虔诚的穆斯林,崇尚和平,珍惜生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认清暴恐分子妄图将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与非穆斯林群众加以疏离,将新疆与祖国隔离,将维吾尔族从祖国各族同胞中分离,妄图通过宗教极端思想这一病毒的扩散来动摇我们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根基的险恶用心;看清暴恐案件的实质,毫不留情地打击我们共同的敌人,以实际行动促进穆斯林群众与非穆斯林群众的团结和睦,进一步巩固我们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根基,确保天山南北春光永在。
伊斯兰教主张爱国团结和平,主张除了搞好穆斯林群众内部团结外,还要搞好与非穆斯林群众之间的团结,与兄弟民族相互尊重,和睦共处。《古兰经》中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使你们相互认识。”意思是说,人类同源,是一个祖先。真主为了考验人类而把他们组成若干民族,人们相互认识,彼此沟通,使他们达到伊斯兰教所追求的和睦相处,天下太平的目的。芸芸众生既然是一个大家庭成员,那么人类社会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网络。每个人都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不可能离开他人而存在。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每个民族都是这个大家庭不可分割的成分,每个民族的人都是这个大家庭不可分离的成员,所以我们之间都应和睦相处。“和平”是伊斯兰教基本原则之一,是植根于穆斯林内心的基本要素。伊斯兰教的和平意识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呼吁和平,要求穆斯林以和平的方式为人处世。《古兰经》中又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由此可见,给人以平安,是每个穆斯林的本分,也是穆斯林对待非穆斯林的基本态度。不但不给非穆斯林带来和平,反而残忍地杀害无辜的非穆斯林,绝不是一个真正穆斯林应该做的,这种行为是伊斯兰教所不允许的,更不是真主所喜悦的,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这样做无异于自我毁灭,是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在故意自绝于世,是伊斯兰教禁止的“非法行为”,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和平相处不仅是穆斯林自身的需求,更是全社会的要求。因此,穆斯林群众要很好地领会伊斯兰教和平的主张,坚持和平原则,反对任何暴力恐怖行为。《古兰经》是指引穆斯林信众行善的导向,伊斯兰教的行善是指使人们接近真主的一切行为,穆斯林努力做好事,即净化自己的心灵,又有利于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和睦相处,达到社会和谐稳定。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为善而合作共处。凡是有利于今世和后世幸福的事情,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繁荣进步的事情都是善事,穆斯林都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相反,凡是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事情,凡是在穆斯林群众与非穆斯林群众之间制造矛盾和仇恨的事情, 《古兰经》中都是所指出的“罪恶和横暴”,作为穆斯林都应坚决反对并与之划清界限。
生活在新疆这块美丽土地上的所有中华民族,在历史繁衍生息当中已成为休戚与共、血肉相连、荣辱与共的共同体,兄弟情义,兄弟民族,大家庭成员意识已深深扎根于新疆各民族心中。和平相处,平等相待,与人为善从教义层面上讲,是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重托,从社会层面上讲,是全社会的愿望。在平等相待,与人为善的基础上建立和平,是每个穆斯林的责任,加强穆斯林群众与非穆斯林群众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是我们当务之急。作为穆斯林,切不可忘记伊斯兰教和平的伟大使命。
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和平安宁、团结和谐是任何事业发展的前提,也是穆斯林追求两世吉庆的条件。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坚持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坚持“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争当民族团结的模范,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发展势头、团结奋进的局面,为实现伟大祖国各民族大团结、社会和谐、国泰民安,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新疆日报社副总编辑依拉木·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