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旁听温州市十二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公告
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开始,会期一天半。本次常委会安排公民旁听第一、二次全体会议,时间分别是6月26日上午9:00——11:30、6月27日上午9:00——11:30。
二、会议地点: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人大办公大楼一楼常委会会议厅。
三、会议主要建议议程:(一)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浙江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其他事项。
四、旁听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民人数不超过15名。凡是温州市或在温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五、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先进行电话预约登记。预约登记电话:88969828,预约登记时间:6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公民预约报名人数及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正式申请手续,领取旁听证及会议资料。
七、请参加旁听的公民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