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数起老旧房屋坍塌事件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由于受长时间降雨等因素影响,市区连续出现数起老旧房屋坍塌事件。5月23日下午4时许,市区城西街一处二层老房屋顶发生约6平方米的坍塌;5月25日上午6时许,市区黎明东路1弄60号一处三层民房发生整体倒塌;5月25日中午,鹿城区五马街道解放街85号一处房屋三楼屋盖发生坍塌;5月25日中午,龙湾区永兴街道下洋街一处三层民房发生阳台等部位坍塌。
经初步调查,上述4起坍塌事件均因房屋年久失修,加上近期多日阴雨所致,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中暴露出来的老楼危楼安全问题,必须引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前正值汛期,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当前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和减危排险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筑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加快推进安全排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4〕116号)要求,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确保在6月10日前完成排查任务。
三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有关业主单位、责任单位和产权人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并做好登记工作,建立住宅房屋“一楼一档”制度。同时结合“三改一拆”、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尽快实施分类治理,消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
四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老楼危楼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时间: | 2014-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