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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挑酒驾司机车辆撞击 借机敲诈勒索被判刑

2014年05月27日 08:57:22来源:温州网字体:

  专门选择酒驾司机的车辆撞击,制造交通事故,借机敲诈勒索。日前,瑞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陈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并责令退出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去年9月一天晚上,宏波(化名)和何风(化名)在酒吧玩,次日凌晨,喝酒较少的何风开车送宏波回家。车子行驶到瑞安莘塍工业区时,突然一辆轿车撞了过来。宏波与何风都喝了酒,不愿意报警,就慌慌张张开车逃走了。后来因为对方报警,宏波与何风到交警队处理这次事故,赔了对方19000元。

  宏波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三四天后,他却从朋友那儿听说了几乎相同的事情,更意外的是,两起事故中,一方的车牌号竟然相同。宏波越想越不对劲就报了案。

  原来,这竟是陈某、林某等九人的“奇谋”。今年30岁的陈某和21岁的林某是瑞安人,他们与另外7个人(均另案处理)商量好,于凌晨时分在瑞安的各大KTV、酒吧、排档门口,选择酒后驾驶轿车的司机作为作案对象。之后,他们开车跟踪对方,伺机故意撞击对方制造交通事故,再抓着对方是酒后驾驶、不愿报警的心理,乘机敲诈勒索。事后,参与的人员一起分赃。

  2012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间,陈某、林某分别参与作案11起,累计敲诈勒索6万余元。

  瑞安法院认为,陈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胁迫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勒索 敲诈 敲诈勒索 事故 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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