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尝鲜”市政债迎来政策利好
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包括浙江省在内的十个省市地方政府可以试点发行债券,自发自还。市场认为,这是为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市政债铺路。而发行市政债,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市政基础建设,正是温州金改2014年推进的重点项目。
今年可自主发债的十个省市,有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根据要求,试点地区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
从2009年开始,我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有地方政府债券都是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到201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地方政府率先试点自行发债,浙江省发行了67亿元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全部用于市、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民生工程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温州也分到了一杯羹。2012年,浙江自行发债87亿元。2013年,自行发债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除首批4个试点省市外,江苏省和山东省也加入到自行发债试点的行列中,六省市试点自行发债金额652亿元,浙江发行118亿元。与往年地方自主发债“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所不同的是,今年起试点省市将要“自发自还”。
作为国家级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把探索发行市政债作为金改的重点内容。2013年10月23日,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朱从玖在杭州就温州金改涉及的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时透露,温州已经启动研究市政债方案。上月16日来温调研的朱从玖明确表示,温州市政债接下来要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他指出,温州有条件去发行市政债,而对于普通的温州市民来说公开稳定的政府项目更具有投资吸引力。
对于温州市政债如何操作,省金融办副主任盛益军曾透露,温州探索市政债,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市政基础建设,可能探索以优先股等形式吸引民间资金参与海涂围垦等重大项目建设,总筹资20亿元以上。争取开展PPP(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私合作建设模式)试点,探索基础设施建设的有限机制。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面世还面临着法律障碍。多位专家也表示,《预算法》中关于对地方发债的限制条款是市政债出台的法律障碍。新华社刚发布的消息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快将在6月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四审。
据了解,温州市政府、浙江省财政厅为市政债的主要责任单位。温州市金融办称,该项目正在研究推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