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湾区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温龙教办普函〔2014〕15号
各直属单位、幼儿园: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印发以来,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宣传培训,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取得一定效果。贯彻落实《指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加大社会宣传,让科学育儿知识真正深入幼儿园,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龙湾区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指南》——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内容和方式
继续围绕深入落实《指南》,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宣传活动和教育服务,向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1. 面向幼儿园教职工宣传,提高实践能力。幼儿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幼儿园区域环境创设评比活动,组织园长参加保教管理工作培训。
2. 面向家长宣传,解决育儿困惑。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3. 面向社会宣传,增进科学保教共识。各教育学区、幼儿园要把开展这次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理念、宣传科学知识、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理念和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净化社会环境。
四、宣传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育学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宣传月系列活动,努力办出声势、办出水平,形成全社会关注学前教育的宣传高潮。
2.内容科学规范,确保正确导向。各教育学区、幼儿园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3.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活动实效。各教育学区、幼儿园要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公益广告、海报、家长宣传册、幼儿园网站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各幼儿园要走进社区,向社区居民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
4.省三级以上幼儿园要将宣传月活动总结于6月27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二科,电子稿发送到379547361@qq.com。联系人:王茜茜。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