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政策解读:旧城区范围内未安置私房营业房
安置范围
1、本次旧城区未安置私房营业房安置适用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温政办[2010]96号《关于加快温州市区在外过渡五年以上被拆迁人营业用房安置的意见》;(2)温政办[2013]199号《关于加快温州市区在外过渡五年以上被拆迁人(私房)营业用房安置的实施意见》
2、本次旧城区私房营业房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
答:温州市名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名城建管办)。
3、本次私房营业房安置涉及的原拆迁地块(路段)有哪些?
答:为了做好此次私房营业房安置,专门制定了《信河街南段等片区私房营业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或方案)。根据该方案,此次旧城区私房营业房安置共分五个片区实施:(1)信河街南段片区:原拆迁路段包括信河街弄巷、蝉街弄巷、广场路弄巷、八角井、松台山路、大高桥、壬子巷、候衙巷、三牌坊、大士门、状元里、普觉寺巷、七圣殿巷、岑山寺巷、周宅祠巷、木杓巷、古炉巷、甜井巷、新桥头下、施水寮、石坦巷、妆楼下、张府基、胜昔桥、放生池、书堂巷等。(2)信河街中段片区:原拆迁路段包括信河街弄巷、广场路弄巷、扬名坊、进步里、飞鹏巷、加会里巷、金锁匙巷、黄府巷、沧河巷、倪衙巷、三官殿巷、安平坊、古厢巷、里瑞巷、蛟翔巷、吉士坊巷、石板巷、丁字桥巷、庆年坊、应道观巷、白塔巷、珠冠巷、天妃宫巷、百里路巷弄等。(3)百里九山片区:原拆迁路段包括百里路巷弄、油车巷、丰和巷、水渡巷、斋堂巷、皮坊巷、天窗巷等。(4)府前街延伸片区:原拆路段包括广场路巷弄、百里路巷弄、仓桥街、解北、解北后巷、马槽头、广场后巷、仓桥街弄内、东公廨巷、三官殿巷等。(5)解放南路延伸片区:原拆为山前街临街(含马鞍池7#楼朝东)。
4、此次私房营业房安置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名城建管办(原旧城区)范围内未安置乙类、丙类及山前街临街私房营业用房,共928间,被拆迁营业房门面宽度3267米,建筑面积1.75万m2。
安置方式
5、此次私房营业房安置共有几种安置方式可选择?可以多选吗?
答:共三种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置换住宅安置、营业房实物安置),只能选择1种安置方式。
6、选择货币安置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给予被拆迁人营业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10%的奖励;(2)在规定的程序、时间内配合安置工作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另给予被拆迁人营业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10%的配合奖励;(3)一年内重新购置房产的享受拆迁安置房政策,即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新购房屋价格未超过货币补偿金额(含奖励)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格超过货币补偿金额(含奖励)的,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7、选择货币安置,多少时间可以领取货币补偿款?
答: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并经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货币补偿款。
8、选择置换住宅安置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给予被拆迁人营业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5%的奖励。(2)在规定的程序、时间内配合安置工作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另给予被拆迁人营业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10%的配合奖励。(3)若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用房在旧城区内的,则多层建筑安置的建筑面积8m2,高层建筑安置的建筑面积15m2,可享受置换安置用房价格的优惠价购买;若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用房在旧城区外的,则多层建筑安置的建筑面积10m2,高层建筑安置的建筑面积20m2,可享受置换安置用房价格的优惠价购买。(4)被拆迁人认购定位的住宅除上述可享受优惠价购买的政策外,可再享受建筑面积10m2的置换价购买。
9、置换住宅安置能否选择二套或以上?住宅房源情况如何?
答:只能选择1套住宅。本次营业房置换住宅安置,共提供住宅房源1130套,主要分布在信河街、解放南路、南塘等路段的安置剩余房源,划分到五个片区独立实施。
10、选择置换住宅安置如何结算?
答:应安置营业用房市场评估总价和奖励金的总金额,与被置换住宅用房的置换价乘以建筑面积进行等值置换。
11、期房交付使用的结算价格会不会再调整?
答:期房交付结算时,按照本次营业房安置方案核定的同一时点的评估价格为标准,不再调整。
12、置换住宅安置的认购顺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1)先由营业房“并列第一”时间前腾空的被拆迁人进行认购,再由营业房“并列第一”时间后腾空的被拆迁人进行认购。(2)本方案分五个片区分别进行摸文认购,具体工作由公证部门组织实施。
13、营业房实物安置的认购权是怎么产生的?
答:由公证机构组织摸文产生营业房实物安置认购权。对未取得营业房实物安置认购权的被拆迁人,统一实行货币安置,并给予货币安置的相关奖励。
14、实物安置的营业房门幅会有缩比吗?
答:新房的门面宽度原则上不少于原拆门面宽度的85%。
15、哪些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安置或置换住宅安置,只能选择营业房实物安置?
答:存在安置主体、面积等待定或不同类别营业房合并安置等情况,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拆迁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的被拆迁人。
注意事项
16、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安置意向,会有什么后果?
答:此次安置中,被拆迁人应及时选择安置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名城建管办反馈《安置意向申请表》。逾期或没有反馈安置意向的,将不能享受货币安置、置换住宅安置的配合奖励优惠政策;同时,将视同选择营业房实物安置,在名城范围内统筹安排。
17、安置意向申请表须由谁签字确认?
答:产权人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
18、如果需要办理委托手续,哪里可以办理?
答:温州市中信公证处或鹿城区华东公证处可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19、市名城建管办便民服务的现场办公点设在哪里?联系方式?
答:因本次安置涉及面广、量大,为方便被拆迁人政策咨询及办理相关业务,特设立三个现场便民办公点:(1)信河街广信现场办公点(负责信河街南段营业房安置工作,地址:广场路与信河街交叉口东南首,广信大厦二楼,联系电话:88822095、88822097、88822129、88822090、88822091);(2)信河街安平现场办公点(负责信河街中段、百里九山片营业房安置工作,地址:百里路与信河街交叉口东南首,安平大厦二楼,联系电话:88822310、88822316、88822307、88822306、88822309);(3)安居事务所办公点(负责府前街延伸、解南延伸片区营业房安置工作,地址:飞霞南路朝霞大楼B3幢二楼276室至281室,联系电话:88817059、88825707、88816975、88816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