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开发票各种奇葩理由 消费者最恨“开光了”
温州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说,他上月在南塘街拉芳舍消费200元后,向商家索要发票,结果服务人员以“现在店内开不了发票,要隔几天再过来开”为由婉拒。无奈之下,杨先生只能先让商家开具一份餐饮收据,准备下次再来换发票。
发票,是经营性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为何要拖上几天才会有?以餐饮店为代表,我市各行业的发票开具情况如何?记者和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新闻综合频道《有话直说》栏目记者一起做了调查。
借口一
团购打折不给开票
在学院路上的洋葱餐厅,记者消费付款后索要发票,结果餐厅服务员却说:“开发票的纸用没了,现场开不了。”发票用量为何如此紧张?服务人员解释说:“我们这发票定额还没有定下来,一次只能领50张,要第二天可能才会有。”
在汤家桥路,记者又走访了七八家餐饮店,但多数也都开不出发票。一家私房菜的服务员告诉记者:“发票要过几天才会有,你们可以先吃,到时候再过来拿发票,或者我们给你寄过去。”
不仅如此,记者在使用会员卡、团购等方式消费时,也同样拿不到发票。商家给出的理由是,采取上述方式消费,菜品的价格已经打了折,是没有发票的。记者提出使用现金加消费券的方式付账,一餐饮店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说:“用消费券,也只能开现金部分的发票。”
税务部门:商家应按照打折后的售价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举例来说,若消费者消费100元,享受了八五折的优惠,实际支付了85元,那么商家按规定,就应给消费者开具消费85元的发票。
借口二
发票用光可开欠条
上月30日,在位于新城大道的布衣大药房,记者购买了一盒感冒药后向商家索要发票。一女店员对记者的要求有些惊讶:“发票,这个还得开发票?”记者反问:“这个开不了吗?”服务人员没有回答,转而向店长咨询。
店长告诉记者:“店里现在没有发票了,月底都会缺发票,要下月初才会统一配过来。”记者追问:“具体什么时候才能开?”店长含糊地表示:“可能要10多天才会有。”他解释说:“一般月初消费者都会开发票,但到了月底批的不够,就没有了。”
在新城万源路上的邻友连锁药店,记者消费后提出索要发票。一店员也表示说:“发票有,但今天开光了。”另一店员补充说:“公司财务月底要做账,发票都交上去了。”
不过,他们也告知记者,如果非要开发票,可先给记者打一张“发票欠条”,本月5日以后再回来凭一张“小票”换发票。记者看到,所谓的“小票”,就是一张付款结算时的流水收银票。
税务部门:商家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存储一定量的发票,快开完时要及时向税务部门缴销领购,不能以“发票开光了”为由拒绝消费者请求。我市地税部门设有发票自助服务机,可供纳税人24小时领用。
借口三
要发票找代开点付费
在新城清源路上一家鞋店,记者在选定鞋子后,询问商家可否开具发票。女店员说:“(我们店里)没有正式的发票,正式的发票只有专卖店才有。”如果记者需要发票,她只能把印有某鞋厂名字的出货单给记者。
无独有偶,在温迪路、纱帽河等处的鞋服店,大多店铺也开不了发票。即便记者提出可以多买商品,商家也表示最多只能提供给记者收据、货单或是“手撕票”。在纱帽河的一家服装店,一女店员直言:“整条纱帽河的私营店都没有发票,专卖店才有。”
此外,采访中有商家建议记者去找发票代开点。一鞋店店员说:“发票我们这里没有,可以把收据开给你,你去找专门开发票的地方,给他钱就可以开了。”
税务部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单位;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发票代开。
借口四
金额小不能开发票
在新城的一家连锁便利店,记者购买了60多元的食品,提出开一张发票。男收银员表示:“现在开不了,你要过两天再过来。”他解释说,拿开发票的人现在不在店里,开发票章和密码都在那个人那里,他不知道。
这位收银员告诉记者,他们这家店是去年10月份开的,营业到现在也只有一位顾客提出要开发票,但最终也没有给他开。“他当时就是要发票,开他自己的名字,我们怕开给他后,他会私自修改。”
在下吕浦的一家零食销售连锁店,一女收银员表示:“消费的多可以开发票,消费100元以内没有。”记者随即提出可以消费超过100元,收银员马上改口,“消费四五百元,我们可以和公司谈,帮你开过来,平时的话也没有的。”
“多消费点,真的可以开发票?”记者追问。不料收银员的说法又有了变化:“(公司)他那个也是邮票给你的,就是加邮的那种,反正挺麻烦的,发票我们没有开的。”
税务部门: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2011年第9号)规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零星服务,单笔金额在100元(含)以下的,可免予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的,必须按规定开具。单笔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应当主动开具发票。”因此,消费者若未主动提出索要发票,商家可以不开,但若消费者提出索要,商家就应予以开具。
微调查
这些年你遇到哪些
拒开发票的理由?
昨天,记者通过微博、QQ群做了一项微调查,网友们七嘴八舌介绍自己遭遇的最奇葩拒开发票理由。
网友“正野”:“最恨的是发票有,但今天用光了,永远都是这个借口!”
网友“糊涂少侠”:“遇到过好多次啊,说什么现在店里没有发票,要不下次来拿,等下次问的时候还是这句,都无语了。”
网友“tiramisu妞妞”:“我们试营业没有发票,储蓄罐和毛巾您要哪个?”
网友“沙漏孙时佳”:“不是这月发票没回来,就是这月发票用完了,或者给我们这些消费者的都是假发票,回去对账用被工商税务发现还罚钱。真是坑人啊。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应对呀?”
网友“侧身回眸”:凡是团购现金券消费的,店里规定不开发票。
网友“十万个不为什么”:“淘宝买东西给过发票吗?手机充话费给过发票吗?超市买东西给过发票吗?你去肯德基给过发票吗?我们和大家一样都是不给发票的。”
投诉
拒开发票
可拨打电话12366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拒开现象主要是由于纳税人意识不强、小额发票开具率低造成的。他提醒消费者,若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况,可拨打电话12366进行投诉。
记者手记
小小一张发票,牵扯到各方利益。商人逐利本不足为奇,但商家为了避税,甚至逃税,而为拒开发票找各种借口,忽悠消费者,这是不诚信,也是违法行为,就不那么正常。而对于这种不正常大多数消费者却莫衷一是,不但没有向商家索要发票的习惯,对于商家的各种借口也总是习以为常,鲜有人会为拒开发票举报投诉至税务部门。这既需要增强纳税意识,也需要普及税务方面的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