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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命名“市级生态村”的公示

2014年04月24日 16:18:58来源:区环保局字体: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受温州市生态办委托,现对我区普门村等16个拟命名的市级生态村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14年4月23日-2014年4月29日(七天)。公示期间,我办和温州市生态办接受反映拟命名的村创建市级生态村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拟命名的市级生态村名单

    龙湾区永中街道普门村、丰台村、镇北村、城北村、双何村、上湾村、新城村、联谊村、镇南村;

    龙湾区永兴街道五溪村、乐一村、榕树下村、永民村;

    龙湾区海滨街道渔池村、沙北村、沙南村。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龙湾区生态办  电话:86968309,传真:86968300

  通讯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3楼,邮编:325058

  温州市生态办 电话:88322962,传真:88362416

  通讯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邮编:325027

龙湾区生态办

2014年4月23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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