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具体方案 明确权力清单时间表
昨天,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关于开展市级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根据该工作方案,温州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审核流程被逐一细化明确。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认真梳理现有权力事项,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对己调整的职能,加强后期监管和考核,防止变相上收,防止履行职能不到位;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依法进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保留的政府职能,明确部门责任,减少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问责,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县(市、区)将根据该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权力清单时间表:
4月30日前,各部门要按规定梳理并报送本部门职权和行政权力清理相关材料(统称“一报”)。
6月20日前,承担审核任务的单位按职责分工对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分析,统一将部门提出的权力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并征求县(市、区)及专家学者意见。将征集到的意见整理汇总形成审核意见,反馈给部门(统称“一回”)。
7月10日前,各部门针对“一回”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答复。对需进一步调整的权力事项在深入研究后,提出调整补充意见,必要的作专题说明,再次报市编委办(统称“二报”)。
8月10日前,市编委办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再次对部门提出的权力事项调整补充意见进行分析审核,并征求市级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形成审核意见,再次反馈给部门(统称“二回”)。
8月30日前,各部门对反馈的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初步权力清单,上报市编委办(统称“三报”)。
9月15日前,市编委办会同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反馈的意见,对部门提出的初步权力清单进行统一会审,提出部门权力清单审核稿,并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确认(统称“三回”)
9月30日前,市编委办将确认后的部门权力清单审核稿汇总提请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统一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