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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行动为何总在媒体监督之后

2014年03月21日 16:15:25来源:温州晚报字体:

  施滢滢

  在刚刚落下帷幕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众多食品药品安全不过关、个人隐私泄露、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问题的曝光,除了让消费者在看得触目惊心的同时,也不禁让人想问一句“监管部门去哪儿了”?

  无论是中央电视台披露的“黑作坊日产销1.5吨毒豆芽”、“本为药品的鱼肝油成了婴幼儿的普通食品”、“大唐电信旗下高鸿股份泄露个人隐私”,还是温州本地媒体爆出的“厂家将废胎翻成新的卖”、“多家火锅店卖假羊肉”、“动车上的过期饭盒”等新闻。都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监管部门在食品药品、物品方面的监督和监管是存在比较大的缺失的。

  因为这些事件并不是用一两天的时间就能形成气候的,其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成熟,到形成一条完整的渠道乃至产业链,没有数月或是数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为何在这么长时间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并没有发现其中任何一环存在着的问题,而媒体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发现如此之多的问题。看似媒体是借着“3·15”这一天,在一些问题上“大做文章”,但反过头来想想,媒体用自己舆论监督的力量所追查出的问题,又有多少是监管部门经过这么多年的审查都“审”不出来的?

  “监督难度大”不应成为监管不力的借口,欧美国家的食品药品行业标准有多高,从我国出口到欧美的产品所遇到的重重“壁垒”就可看出,我们离他们的国际标准还存在着差距。但欧美国家却并没有像我们一样,如此频繁地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监管部门还有什么借口去规避自己的责任?

  当责任规避不了,应该要想的是如何去进行有力的监管。这做法或许可以从酒驾严惩制度实施后取得的成效中找到答案,在严厉的法治之下,一些曾经很难杜绝的现象得到了非常明显的改善。这其实说明,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并非是“人力不可为”,而是不想管或不严管。

  与其让媒体在3月15日这一天来一次集体曝光,不如将监管前移,加强对各行业的日常监督。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媒体 监督 监管 监管部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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