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可获学费住宿费资助
(记者赵琛璋)残疾大学生再添助学优惠政策,可获学费住宿费资助。日前,省财政、教育、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残疾人大学生凭发票,其学费和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根据文件要求,申请对象需具有浙江户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大学生。该项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目前2013学年学费和住宿费资助工作已开始汇总。
据悉,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需凭本人第二代残疾人证、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发票凭证,于3月底前向发证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若不慎遗失发票的话,可去学校复印存根,加盖学校印章。”市残联劳服部相关人员表示,相关费用经当地残联、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据实报销。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此次全省的助学政策仅面向残疾人大学生,不过与市本级的补助政策不存在冲突,两者可同时申报。尚未申请的残疾人学生请尽快至各所在地残联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