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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孩子出租房外嬉戏被邻居开水烫伤 父亲担责

2014年03月19日 16:55:43来源:温州网字体:

  这些天来,贵州人吴海(化名)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他没有想到,儿子被邻居家的开水烫伤,自己却要承担责任。

  吴海的儿子叫亮亮(化名)。对于男孩子,吴海的教育方式是“放养”,孩子爱玩什么,就随他玩去。然而,就是这种“放养”的方式,让他悔恨不已。

  【案情回顾】两岁孩子被邻居开水烫伤

  吴海今年39岁,和妻子来温务工已经有六七年。

  亮亮出生于2010年年底,因为思念儿子,去年2月,吴海夫妇把亮亮接到温州。一家人住在市区藤桥某出租房。同住的还有吴海的亲戚,50岁的田某。

  去年5月14日晚上6点,吴海在出租房内算账,妻子还在上班没有回家。当时不到三岁的亮亮,和其姐姐,还有邻居向某的孙女在出租房外玩耍。

  向某见天色已晚,打了一壶开水,招呼孙女回家洗澡。孩子不应,向某便把开水壶放在了吴某的出租房门口的地上。此时,吴某家同住的亲戚田某蹲在开水壶旁边吃饭。

  亮亮和姐姐还有向某的孙女满地跑,跑到了一座小桥上,田某担心他们掉下桥,就把他们叫过来说了几句。

  亮亮顶了几句嘴,田某便瞪了一眼亮亮,假装拾捡棍子要打亮亮想吓吓他。亮亮想躲,不料回头奔跑时撞到开水壶将自己的脚趾烫伤。

  孩子当即大哭,田某上前抱起孩子,在屋内算账的吴海听到哭声也跑了出来,几个人将亮亮送到医院救治。亮亮住院13天,经鉴定机构鉴定,其双足十趾功能部分丧失,构成10级伤残,护理期需要4个月。

  事发后,田某和向某都觉得懊悔不已,当即垫付了医药费。

  可是吴海认为,是因为田某和向某的过错导致了儿子如此小年纪就受到折磨,幼小的心灵受到挫伤,于是便向他们索赔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16万余元。田某、向某认为自己已经赔偿了经济损失,对于剩余的赔偿款项他们认为金额过高,不予赔偿。

  吴海便作为亮亮的监护人,以亮亮的名义向鹿城法院递交诉状,把向某、田某都告到法院。

  【法院判决】

  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法官认为,事故发生时,亮亮仅2周岁多,其姐姐也仅有7周岁多,亮亮的监护人放任两姐弟在屋外玩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主要责任。

  向某将开水放置在嬉戏的儿童周围,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但其承认自己离开水壶有2米远,未采取防护措施,主观上有过失。

  田某应当预见到其无论是真的拾捡地上的棍子还是假装拾捡棍子的行为,均有很大可能导致亮亮因害怕奔跑,与他人或物体相撞并受到伤害,应共同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酌情认定,亮亮的监护人吴海应承担损失的60%,田某、向某各自承担损失的20%。扣除向某已经赔偿亮亮的3000元,田某赔偿的4000元,法院一审判决向某赔偿亮亮1万余元,田某赔偿亮亮9240元,已支付的金额予以减扣。

  一审宣判之后,吴海、田某、向某均未提起上诉。

  案件虽然了结,但亮亮脚上的伤疤却要一直留下来,希望年幼的他不要留下心理阴影,也提醒广大家长,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孩子 开水 赔偿 承担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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