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64名河道“警长”上岗 助“河长”共护水资源
根据区四套班子领导担任“河长”和联系挂钩的河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管辖范围,区公安分局采取“一对一”方式,逐一对应确定一名局党委成员或副科级干部以及辖区民警担任“警长”,首批244条河道的64名“警长”已上岗。
“警长”主要是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参与涉水矛盾纠纷化解;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查处河流、水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以及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等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以往如出现造成水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是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结果认定后,再与我们沟通衔接,由我们介入进行证据收集、打击惩处等,这种打击模式往往比较滞后。”据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负责人介绍,推行落实“河道警长制”,由“警长”专门对每一条河道进行管理,通过开展日常排查等,主动及时对涉河涉水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研判,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对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调查,第一时间打击查处,这样就缩短发现案源、移交线索、打击查处的周期,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下步,警方将重点整治超标排放有机污染物、阻挠环境执法等9类违法犯罪行为,以电镀、制革、印染、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为重点整治行业;重点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杨继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