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被罚殴打执法人员 温州两男子被控妨碍公务罪
因停车搬货被贴违停单,两男子将城管执法人员打倒在地。昨天,去年10月22日下午发生在温州市区金典影院楼下的两名城管执法人员被两名男子殴打一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对两男子的起诉罪名为妨碍公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案件回放:
停车搬货被贴违停单
两男子与执法人员起争执
去年10月22日下午4时许,杨某某、朱某因在人行道上停车卸货而被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程某、潘某以违法停车为由处以罚款,后因不满被处罚而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
杨某某把程某打倒在地并将潘某手里的照相机摔在地上。杨某某和朱某还对潘某拳打脚踢,在潘某倒地后仍用脚踹,导致程某、潘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二人的伤势程度均为轻微伤。
案发后,杨某某、朱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方:
应当以妨碍公务罪追究责任
公诉方鹿城检察院认为,杨某某、朱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妨碍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两名被告人案发后均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罪行,系自首,应按相关法律处以处罚。
另外,在原告代理人提供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要求两名被告承担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庭审现场:
两名被告鞠躬认错
在庭审前,记者采访到了城管被打一案中受伤较重的执法队员潘某。潘某说,当天被打后,他被送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院诊断为腰部软组织挫伤,并有椎间盘突出。潘某说:“那件事后,家里人经常提起要我换个工作,但我拒绝了,毕竟在城管系统已经待了十几个年头了,对这份工作有感情。”
在庭审阶段,两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妨碍公务的基本事实均没有异议,并向两名受伤的执法人员鞠躬道歉。
争议焦点:
双方辩论城管执法过程的合理性
在庭审阶段,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合理性。
辩护律师认为,案件发生在闹市区,因城市规划问题以致案发地段未设置相应的停车泊位,而两名被告人由于工作需要,长期以来不得不频繁地在案发地段临时停车以便于上下装卸物品,且并未对道路通行有妨碍,更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条款也对临时停车卸货做出了比较人性化的规定,即允许临时停车。辩护律师认为城管队员的执法缺少人性化。
公诉方认为,案件发生地段位于市区繁华地段,且在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当时该人行道上人流频繁,被告的行为已经对行人的通行造成了影响,因此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