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收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温州市龙湾区纪委、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组成2014年春季学校收费检查组,于2月17日开展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组抽取了龙湾区二幼、龙湾区十六幼、龙湾区永昌中心幼儿园、龙湾区永中东方学校等几所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对收费政策依据、票据规范情况、有无违规收费及统一代收费用(保险费、资料费、服装费、搭伙费)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学校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教育局统一要求,做到公开透明,收费规范,能严格按“双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或不超过3000元)规定将收取的非税收入缴入区财政专户。但也有出现民办学校未到税务部门领取发票而使用自制的收费收据的违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检查组进行了及时批评纠正,要求学校领导及时加以整改。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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