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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闪婚老婆怀孕 孩子爸爸不是我 律师:可索赔

2014年02月21日 16:16:05来源:温州网字体:

  夏先生来电:去年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无论是工作还是外貌,我都觉得挺符合我要求的。因为家里催着结婚,所以一个多月后我们就闪婚了。没想到婚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出现厌食、呕吐的症状,我以为她生病了,可医生检查后说她怀孕一个多月了。我跟她当时都傻眼了,因为我们婚前并没有发生过关系,最后我老婆哭着说孩子是他前男友的。我现在想跟她离婚,让她赔给我举办婚礼所花的费用还有赔给我精神损失费,请问可行吗?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律师团律师詹海霞: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应当履行忠实义务,夏先生的妻子与其前男友发生关系导致怀孕,显然已经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所以夏先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举办婚礼所花的费用,夏先生也可以主张要求权利。当然该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还要看具体费用的构成。比如支付给对方的聘礼可以要求返还,因请客所支出的费用一般较难主张。

  当然,夏先生若要提起诉讼,他对自己的主张就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怀孕诊断书,保证书,聘礼支付的相关票据等。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先生 要求 主张 可以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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