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陶琼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陶琼伟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免去其温州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瓯海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伍晓华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前荣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副科长级);
吴丽佳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局长(副科长级);
陈黎明同志任温州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瓯海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朱晶晶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雪梅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的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淼江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林显忠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锡忠同志的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号文件规定,徐前荣、吴丽佳等2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