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两员工电钻引发火灾被拘留

火灾现场,消防人员正在实施灭火
人民网温州1月24日电 1月23日,温州龙湾公安分局依法对因过失致火的吴某与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此前,两人因使用电钻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1月22日下午,位于扶贫开发区邮电路的泰庆皮革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接报后,当地消防部门出动十几辆消防车、百余名消防官兵到场实施扑救,经过半个小时扑救,火势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这起火灾系员工吴某与陈某电钻钻洞时,钻洞处过热引燃排风管内残留可燃物所致。
据当事人反映,当天上午,两人在公司车间内用手电钻钻车间内喷涂机上方的排风管道,后中午期间外出吃饭,待回来时闻到有烧焦的味道,打开排风管道后才发现其上面PVC材质的烟囱内着火了。
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广大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在施焊作业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前,首先要将施焊作业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其次要有专门的人员在施焊现场进行监护,还要准备好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可以及时处置。(姜婵娟 黄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