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成功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
龙湾区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为载体,药品安全民生事业取得较快发展,1月9日荣获“浙江省药品安全示范区”称号。一是筑牢药品安全监管基石。将药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区、街道、村(居)三级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建立3个监管中队,发展13名街道药品协管员、123名村级药品信息员,并定期组织涉药单位开展应急预案专题培训。二是规范药械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预防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工作机制,成立预防打击药品犯罪工作联络室,定期召开药品打假治劣情况通报会。集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2013年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共计500余家,现场检查医疗机构300余家次,实现监管覆盖率、药房规范率、“小药店”检查覆盖面三个100%。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对象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远程监管和实时监控,并举办涉药单位从业人员、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培训。三是普及示范创建成果。成立药学服务志愿队,建立执业药师联络站,2013年共开展“药师进村入企送温暖”主题服务活动8次。深化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形成3个主题宣传日、2个宣传周,1个宣传月的稳定宣传格局,共印发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万多册,宣传单5万份。简化审批服务,2012年以来,共受理药械类行政审批事项196件,实现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100%,平均提速4个工作日,提速率为35%。(龙湾区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