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鹤前董事长戴育仁涉嫌非法吸存5.3亿余元将受审

记者今天上午从温州市中院获悉,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鹤药业”)前董事长戴育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已由温州市检察院起诉至温州市中院,温州市中院日前立案受理,将择期开庭。
戴育仁,44岁,初中文化,永嘉县岩头镇四联村人。据知情人士介绍,戴育仁身高1.75米,中等身材,他年轻时学过裁缝,来温州前曾在东北及内蒙古等地做服装生意。2006年前后回到温州。此后两年,他多方筹钱购买大量的写字楼和商品房。
其间,戴育仁分别以1.2亿元收购有着30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海鹤药业、9000万元收购温州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瓯医药”)。海鹤药业由戴育仁接手后,不仅没有走出困境,反而被一步步推向了深渊。
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4月期间,戴育仁以投资企业、资金周转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的十多名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总金额4.7亿余元。其中,最多的近1.6亿元,最少的也有350万元。案发前,戴育仁通过银行转账或以房产、车辆抵债等方式支付利息及部分本金共计5亿余元。
2010年2月,戴育仁大量集资后无法支付本息,后由张福林代为偿还集资款2亿元,并由张福林接管有着巨额债务的海鹤药业、兴瓯医药。同年4月,张福林退出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经双方核算,戴育仁欠张福林9026万余元。在此期间,戴育仁又以5亿元的虚高价格将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两个包袱甩给了叶可为、张君平,然后向重庆转移。
后叶可为、张君平替戴育仁偿还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的贷款及戴育仁的个人借款。此外,戴育仁与叶可为、张君平还因投资重庆神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纠纷。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10月9日,戴育仁与张君平分别签订了应向张君平还款4796万余元及500万元的协议书;2011年10月,戴育仁与叶可为签订了应向叶可为还款5.2亿余元的协议书。
戴育仁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转让后,隐瞒资不抵债的资金状况,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继续向4人非法集资6470万元,案发前仅归还90万元。
去年11月1日,戴育仁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鹿城公安分局刑拘,12月7日被鹿城检察院批捕。后来,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以及证据和信息的搜集,涉嫌罪名有所变化。
公诉机关认为,戴育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又在资不抵债情况下,隐瞒资金的真实状况,继续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老字号被当成了敛财工具
认识戴育仁的人曾说,对于海鹤药业,戴育仁既不懂管理,更无感情,他的心思不会放在实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品牌建设之上,而是把这个老字号企业当成了敛财工具。
徐辉(化名)是被敛财的债权人之一。今年上半年,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认识戴育仁后的他,不仅妻离子散钱财散尽,还欠下银行及亲戚朋友的巨额债务。
“当时戴育仁在温州的房子大概有30多处,他还实际控制着温州多家企业。”徐辉说,戴育仁光辉的外表蒙骗了他和他的亲戚。“从2008年9月到11月的短短两个月,我的家族以及我的朋友通过我借给他的钱就高达9000万余元。”
徐辉的遭遇,还在其他人的身上轮番上演。债权人陈某被戴育仁借走2800万元,结果不仅拿不回利息,本金也有去无回。他说,这2800万元,是亲戚朋友放在他那的,如今卖房卖车也还不上这么多的钱了。
郑某、陈某等人也被戴育仁以同样的手段,许以5分、6分、8分的高额利息圈走了大量的资金。如今,不少债权人因资金链断裂负债跑路,也有债权人有家难回四处躲藏。
叶可为曾在法庭上说——
戴育仁是天底下最大骗子
继戴育仁之后的海鹤药业法人代表叶可为,同样因为被戴育仁骗走5亿多元的资金而铤而走险,向社会高息吸纳资金,最终因资金链断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余元而被捕。
2010年,叶可为从戴育仁手中收购了海鹤药业80%的股权,其余20%股权被其在“百顺担保”的合作伙伴张君平收购。
不过,戴育仁虽然将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的股份转给叶可为,但转得并不“干净”——转让前,戴育仁用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的公章敲了无数份借款协议。当债权人拿着印有海鹤药业或兴瓯医药公章的借据找上门,要求叶可为为这些债务负责时,为了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的长远发展,叶可为无奈之下扛下了这些债务。为了偿还债务,叶可为开始“以贷养贷”。
截至2011年9月,叶可为以收购海鹤药业、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与重庆钰洲酒店、写字楼及资金周转等为由,并承诺以一分半至六分不等的月息,先后向8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去年7月17日,叶可为被鹿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鹿城检察院依法逮捕。今年8月,鹿城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叶可为案(本报今年8月14日曾作报道)。法庭上,叶可为说:“戴育仁是天底下最大的骗子,我相信了他的花言巧语。”
与戴育仁和叶可为有着同样命运的,还有曾经的温州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福林。
2010年前后,张福林也曾是海鹤股东,只是股份由戴育仁托管,约定一定时间后回购。戴育仁无力回购后,提议将企业股权转让给张福林、叶可为两人或择一,张福林认为共同经营难以成功,决定让给叶可为一人。后来,张福林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立案侦查,今年3月27日在越南落网。5月3日,张福林被龙湾检察院批捕,如今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延伸阅读
海鹤药业前身是“叶同仁堂”,创办于清康熙九年(1670年),比北京同仁堂晚一年,比杭州胡庆余堂早了204年,延续至今已有340多年的历史,其生产的左金丸、板蓝根颗粒、小儿肠胃康颗粒等常用药,在温州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名词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