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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风”的 “伸手”的都被抓了

2013年11月21日 14:30:36来源:温州网字体:

  “你涉嫌协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犯罪!”当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还在为自己的罪行狡辩时,民警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他的念头。

  11月20日下午,龙湾公安分局蒲州派出所民警根据可靠线索,联合便衣大队民警在蒲州街道钱江路附近蹲点守候数小时后,成功抓获三名扒窃嫌疑人,现场缴获剪刀、镊子等多种作案工具。

  被抓时,其中一名嫌疑人还嘀咕着:“我没有偷,我只是个‘望风’的。”据其交代,三人都是相互认识的,因为“臭味相投”专干小偷小摸勾当所以走到了一起。

  11月19日下午,三人因为缺钱花又走到一起,物色作案对象。在途径钱江路附近时,三人锁定了一名钱包外露的女性,然后由一人负责下手扒窃,其余两人望风的方式,成功从女子上衣口袋中将钱包“夹”走。经查发现,三名嫌疑人均有盗窃前科,属于惯犯。

  据法律权威人士解释,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现3人已被刑拘。警方提示:“望风”者虽没有具体的犯罪行为,但在法律上已构成共同犯罪,以“伸手”者以同等罪处罚。作案人切勿抱侥幸心理,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通讯员:蒲州派出所、法制大队何亮亮翁士勇)

[编辑: 陈静] 
关键词:犯罪 行为 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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