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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在工作室工作职责

2013年10月31日 10:08:58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第一条:党代表在工作室开展活动以接待、走访党员群众为主要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的决议决定;倾听、收集基层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以及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区委委托,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区党代表每年参加接待党员群众不少于2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党代表工作室和党代表协商确定。

  第三条:党代表接待群众需填写《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登记表》、走访群众需填写《党代表社情民意收集表》等有关材料,于接待、走访群众后3个工作日内交党代表工作室。

  第四条:党代表接待、走访群众过程中,对于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要求解决个人问题的,如工作调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业问题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第五条:党代表在接待、走访党员群众过程中,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可当场作出解释的,当场给予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可提出办理建议交党代表工作室。

  第六条:党代表要对自己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向党代表工作室通报。

[编辑: 邱林如] 
关键词:工作 党代表 工作室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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