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爱也难恨也难 女子陷婚外恋要自残

2013年10月22日 11:12:57来源:温州网字体:

  瓯海丽岙派出所民警日前成功处置一起自杀事件。

  10月17日10时许,丽岙派出所民警接报警电话,出警到丽岙街道政府门口,看到一年轻女子手上拿着一把美工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对一男子说:“你让我走,让我和你离婚,不然我就自杀!”出警民警见状耐心做该女子思想工作,第一时间打消她的自杀念头,并将她和那位男子带回所里了解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经了解,该女子毛某,本省人,24岁。男子钱某,安徽人,30岁。毛某和钱某同在丽岙一加工厂上班,两人日久生情,并结为夫妻。毛某迷恋上网,于今年前些时候通过网络结识了秦某(河南人,20岁),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经常见面。随着时间的推移,钱某发现毛某背着他在外面有一个男人,为这事钱某与毛某经常吵架,但钱某还是深爱毛某,并不想离婚。后秦某知道毛某已婚,十分生气,果断和毛某分手,毛某不肯,多次打电话给秦某,并以死要挟,同时跟钱某闹离婚。秦某为了和毛某分手,从杭州赶到了温州。毛某收拾行李准备离开钱某,钱某发现后拉着毛某不让,于是发生了在丽岙街道政府门口的一幕。

  经过民警耐心做思想工作,毛某已打消再联系秦某的念头。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女子 民警 时间 男子 离婚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