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女士聚餐吃出疑似避孕套 包厢乱成一团

温州网讯 10月8日晚7时许,龙湾东方大酒店307包厢里笑声连连,12位女性朋友当时正在包厢中聚餐。谈笑风声之余,一位女士张芬(化名)发现刚上的一碗核桃羹吃在嘴里怎么也嚼不动,吐出来一看,居然是一条十余厘米长、三指宽半透明的异物。大家顿时惊呆了,几秒后,不知是谁突然喊出声:“天啦!这好像是避孕套!”
瞬间,张芬哇哇地吐了起来,另外两位刚吃下核桃羹的女士也经不住胃里一阵翻滚,包厢中乱成一团……
闻讯而来的是酒店一位总经理和餐饮部长,大家经过仔细判断,发现异物是一张形状类似避孕套的保鲜膜,彼此松了一口气。酒店道歉过后,打算按惯例为客户赔偿一盘菜或水果拼盘,然而客户却远不满意,接下来,他们进行了一场长达一个半小时的争执。
客户之一江女士说,在吃出异物那一刹那,这个长得像避孕套的保鲜膜让她们恶心不已,张芬更是呕吐不止,要求酒店支付张芬医院检查费用和医疗费。为避免酒店“赖账”,还要求酒店派人陪同前往,或开立字据证明。
总经理赵先生同意医疗等费用支出,但拒绝开立字据,表示如果客户担心“赖账”,可以先由酒店报销医药费之后再结账。
协商不成,客户提出第二方案,五折结算酒席,当做精神损失赔偿和医疗费支出。而酒店只同意将价值1700余元的菜肴以1500元折算进行赔偿,并支付医疗等费用。
争执持续到晚上9点半,最终酒店以1500元结算,主客双方在异常激烈的争执气氛中不欢而散。
9日早上,张芬经医院检查,健康未有影响,但觉得内心很受伤,她的女伴们于是拨打热线投诉。
江女士说,塑料膜没有造成朋友的身体健康,心理阴影却很大。“我们以为是避孕套,也就是这个‘以为’,让我们特别恶心,现在我都觉得不想回忆。”她说,五折的要求,其实重点在于精神损失的索赔。
而酒店却认为,客户的要求不合理,异物不是避孕套,客户因为心理上的主观判断看错了,酒店责任只在于“塑料膜”的事实,并且当事人也没有身体上的伤害,所以诚恳的赔礼道歉和两百多元的优惠已足够。
-延伸阅读精神损失难以量化,索赔较难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蔡贤弼:
消费者因吃出异物要求精神上的补偿比较困难,因为法院对于精神损失标准的证明是比较高的,存在取证难题,从事件上来看,消费者要求酒店予以精神赔偿尚难实现。
但消费者在接受酒店服务时,享有保障其健康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酒店的行为明显已构成侵权。对此,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酒店作为服务单位虽然认识到错误,也提供了部分的赔偿,但其赔偿数额显然无法使消费者满意。
龙湾消保委12315投诉中心主任宋天晓:
我们接到过很多消费投诉,关于经营方服务态度差的问题,这种属于精神伤害层面的投诉,我们一般没办法受理,只能建议客户进行市场抵制。
工商部门方面,还没有一个关于吃出某种异物,必须给予多少金额处罚的规定,此类事件,一般由客户、经营方协调解决,若不成功,就走仲裁或起诉渠道。但如果异物造成了客户明显的、可见的生理伤害,比如拉肚子、中毒等,则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索赔,但精神上的损失难以量化,精神索赔很困难。
见习记者 欧阳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