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新规出台 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召开的全市消防与安全生产暨出租房管理工作现场会获悉,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市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我市多管齐下管理出租房,包括居住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含)、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等消防安全标准,同时明确了房东要对出租房登记备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相关税款,以及相关部门管理责任。
目前我市登记在册新居民有380万人,8成左右新居民在我市务工。据不完全统计,7成左右新居民居住在各类出租房里,这些出租房大多位于城郊接合部、城中村等,出租房龄时间长,老化严重,其中一些出租房还是违法建筑。
据统计,今年1到8月,我市发生的亡人火灾,一半以上是发生在这类出租房里。其中,8月8日,瑞安市发生了一起死亡7人的出租房较大火灾;9月2日,瓯海三溪工业区亿俐德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5名工人死亡。
出租房3层以上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
1、居住出租房屋所在建筑内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2、室内不得设置仓库、生产车间等生产经营性用房;
3、居住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含);
4、室内电气线路应当采用暗敷、穿金属管或者PVC阻燃套管保护;
5、居住出租房屋的居住间不得设置灶间(厨房);
6、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绳;
7、居住间应当放置手电筒、报警哨和简易呼吸面罩;
8、每层至少配备两具ABC干粉灭火器(原则上为4公斤以上)且应当设在便于取用的部位;
9、30人(含)以上居住出租房屋应当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每层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当设点式报警器。
商品房屋居住出租房还要符合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应当对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2、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作为居住间出租。
整幢改建式居住出租房还要符合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每层居住20人(含)以上或者建筑物为4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应当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米,疏散楼梯应当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
2、居住出租房为3层(含)以上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
3、电瓶车放置区域(房间)与疏散通道、楼梯之间应当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充电时最多只能使用1个可移动多孔插座。
自建房内设置居住出租房还要符合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1、居住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用房必须采用实体砖墙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2、居住间与疏散楼梯之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且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3、电瓶车放置区域(房间)与疏散通道、楼梯之间应当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充电时最多只能使用1个可移动多孔插座。
居住出租房屋怎样去登记备案?
出租人应当自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居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及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报送居住出租房屋所在地社区组织。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报送或者告知流动人口信息。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向居住出租房所在地社区组织报送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30个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挂牌督办整治
明年7月底前要向市政府申请验收
鹿城区滨江街道、双屿街道、南汇街道,龙湾区蒲州街道、永中街道,瓯海区梧田街道、新桥街道、娄桥街道、潘桥街道,乐清市柳市镇、北白象镇、城南街道、虹桥镇,瑞安市塘下镇、锦湖街道、莘塍街道、仙降街道,永嘉县江北街道、黄田街道、东瓯街道,洞头县东屏街道,文成县大峃镇,平阳县昆阳镇、水头镇、万全镇,泰顺县罗阳镇,苍南县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等30个乡镇(街道)。
2014年7月底前,上述30个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在乡镇(街道)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完成验收工作,并向市政府申请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