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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保安不满被辞微信上造谣老板行贿 结果被刑拘

2013年09月02日 09:38:54来源:温州网字体:

  日前一则“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向我市一领导干部行贿2000万元,该领导干部被双规”的帖子在网上发酵。昨天鹿城警方证实:这是一起网络造谣传谣案件,涉案者是被房地产公司辞退的保安杨某,目的是在网络上造谣该公司老板行贿以发泄不满,现已被警方刑拘。

  警方介绍,8月26日上午,我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鹿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报警称,该则网络谣言损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声誉,并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接警后,鹿城警方立案展开调查。侦查发现,该信息内容纯属捏造,最初通过微信好友圈传播。很快,警方查明发帖人就是该房产公司一名离职的保安杨某。

  根据线索,警方于8月28日下午1时许,在市区车站大道一家网吧将杨某抓获。经审讯,杨某对通过互联网造谣的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杨某,1988年出生,河南伊川人。杨某交代,今年7月被公司辞退后,因工资结算问题心怀不满想以此泄愤。

  8月24日中午,他在一家网络论坛上看到一条信息“某市一领导因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0万元贿赂被双规”的帖子。随后,他以这条信息为另一模板,把里面出现的人物名字替换成了温州一领导干部和我市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当晚,他将杜撰的内容发到微信朋友圈上,并发送给其他好友。

  目前,杨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鹿城警方近日还查处了另一起传谣案件。

  8月28日,一则“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收报案费”的微博被诸多网友转发,并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鹿城公安督察部门获悉后,立即介入调查。

  警方查明,发布该则微博的是市区24岁男子姚某,他将朋友的一句玩笑话当真,并进行传播。姚某说,8月27日上午,他与朋友宗某等人聚会时,宗某称身上带的钱不多,并随口说了句:早上去报案花了200元。于是,他在28日凌晨,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这则微博。对于姚某传谣的行为,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民上网需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对网络造谣,公安机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 陈静] 
关键词:造谣 警方 公司 网络 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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