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错信男司机 公司被侵占130余万元
职员利用女老板对自己的信任和保管公司印章、空白票据之便,承兑支票并侵占公司资金130余万元。近日,温州中院对职员林某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今年30岁的林某是市区人,在公司负责开车、兑现支票、办理银行业务等工作。工作期间,女老板谢某对林某信任有加,为了方便他办理银行业务,将所需的公章、财务章、银行卡和支票放在一个包内,供林某取用。不曾想,女老板的信任却助长了林某的贪欲。
2011年期间,林某负责保管客户作为货款支付给公司的转账支票,他将支票承兑后,利用保管公司印章、空白票据之便,擅自开具公司银行票据,将公司资金合计134.6万余元转存到自己和妻子何某的银行账户上。同年5月13日,林某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又截留公司资金6000元占为己有。
同年11月,谢某发现支票不见了便开始查账,发现支票款项全汇入林某账户,罪行败露的林某事后退还61万余元。去年4月10日,林某被谢某扭送至龙湾区状元派出所。
法官提醒,松散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温床。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定期清理来往账目,加强监督检查,从而在根本上杜绝该类案件发生。(温萱 缪眎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