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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办医院上班也能享受住房公积金了

2013年08月28日 14:57:39来源:温州网字体:

  今后,温州民营医院将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记者昨日从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工作交流推进会上获悉,根据最新文件要求,温州民办医疗机构应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除离退休、外方及港、澳、台方人员不参加外,其余在职职工均可享受该项政策。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称“这在全国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目前,我市已有温州康宁医院等4家民办医院建立公积金制度,20多家民营医院达成初步意向。根据规定,民办医疗机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由单位和职工按比例缴纳,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如单位有条件,申请报批后,最高可按月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

  记者了解到,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按民办事业单位登记的民办医院可在事业管理经费中列支该项目。职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本息,还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程锦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目前看,该项政策意味着民办医院要增加成本;但从长远看,此举可以打破人才流通的桎梏,为民办医院招人留人打下基础。据了解,社会办医政策出台一年多来,从公立医院流动到民办医院的医生为数不多,民营医疗机构一直面临缺人的问题。根据《温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市民办医院每千人医生数、护士数要分别达到3.2人、2.8人,目前我市至少还缺口医生8360人、护士9605人。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住房 公积金 医院 民办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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