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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有花样 市民购车当细心

据市工商局介绍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汽车销售投诉746件 投诉焦点集中在促销宣传误导、变相加价售车 合同猫腻多、以次充好等方面
2013年08月28日 08:56:00来源:温州晚报字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生活必需品,与之有关的各类消费纠纷也频频出现。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2013上半年该局共受理汽车销售投诉7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0件,同比增加25.2%。其中,投诉焦点集中在促销宣传误导、变相加价售车、合同猫腻多、维修以次充好等多个方面。

  □本报记者陈培培

  □通讯员谢作杏周洲陈珏纯

  [陷阱一]

  虚报车辆相关配置

  日前,瓯海的华小姐预付了5000元定金在某4S订购了一辆马自达轿车,起初店方称该车有配备真皮座椅,且为开单车型为“舒适型”。可是回家后,华小姐上网查询该车型的配置,却发现该款车没有配置真皮座椅,更没有“舒适型”这种配置。

  与该4S店协商退款无果,华小姐向瓯海工商部门投诉。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发现,该款车确实不存在“舒适型”这种配置,只是该4S店为了提升该款车的舒适度,自行在其“经济型”配置的基础上加装了真皮座椅,并且适当提高了销售价格。而这些“内幕”,该店在华小姐订车时并未进行说明。

  经调解,该4S店最终同意退回华小姐预付的5000元定金。

  工商提醒:购车前,最好通过一些网站或者相应品牌汽车的官方宣传资料,对自己相中的某款汽车提前作些了解,并在购买时问清楚自己所需车型的相应配置。

  [陷阱二]销售时“以次充好”

  上个月,瑞安的徐先生来到当地某4S店购车。当时,徐先生特地询问过销售人员座椅的材质,当时销售人员介绍说,只要多支付8800元就能加装真皮座椅。徐先生觉得可以接受,便在购车款的基础上多支付了8800元。

  不料,徐先生从该4S店提到车后,发现该车座椅不是真皮而是仿革。在与该4S店协商不下的情况下,徐先生向瑞安工商部门投诉。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解。该4S店经理承认,该车座椅材质确实为仿革,是销售人员误把其材质说成了真皮,不过徐先生当时也实实在在看过实物才购买的,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徐先生则认为,当初销售人员跟自己推荐的时候很肯定说这款座椅材质是真皮的,现在变成了仿革,明显是“以次充好”。

  经调解,该4S店最终退还了徐先生3000元作为补偿。

  工商提醒:在购车、提车时要通过仔细观察、试驾等方式全面检查汽车成色、性能及主要部件是否完好可用,是否与介绍时一致。

  [陷阱三]购车合同藏“猫腻”

  日前,龙湾林先生在某4S店订购了一辆纳智捷轿车,预付了10000元定金,合同写明两个月内可以提车。事后,林先生发现与该4S店签订合同存在问题,其所盖的公章并非是该4S店的,而是“某汽车生活馆”的。林先生觉得不靠谱,向该4S店提出了退款要求。遭该4S店拒绝后,林先生向龙湾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林先生与该4S店签订的合同上加盖的“某汽车生活馆销售专用章”,经查证该公章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而是该4S店虚构的主体。

  执法人员认为,该4S店以虚构的“某汽车生活馆”名义与消费者签订“新车销售合同”的行为,已构成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的违法事实,决定予以立案查处。

  林先生与该4S店的消费纠纷,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得到成功调解。

  工商提醒: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仔细看清楚合同上的内容,对于销售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也要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品牌汽车商授权文件证明进行核实,对合同细节的关注就是对自己权益最有利的维护。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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