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再曝巨额借贷纠纷案
低息吸存近4亿元,然后高利息放贷他人,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最后选择出逃……一对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起公诉。然而,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一波三折。
至今,钱难还,案难结,事难了。
“吸收来的钱都借给谁了?”“不知道。”
“借出去有多少本金?”“不清楚。”
“什么时候借出去的?”“不清楚。”
“向这么多人借钱,知不知道是非法的?”“不知道。”
“你名下的房产何时买的?”“不清楚。”
“(房产)花了多少钱?”“记不住。”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下称龙湾法院)庭审现场,一对夫妇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讯问,上演了一出“夫唱妇随”的大戏。
这对夫妻均为温州市龙湾人,丈夫叫章毓东,47岁,原经营3家公司;妻子叫项彩芬,44岁,无业。
3月4日、7月1日,龙湾法院两次开庭审理,然而两次庭审过后又分别退回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而在庭审之前,龙湾检察院已经有过两次“要求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下称龙湾分局)重新补充侦查”的记录。
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已知的130余债权人申报金额接近4亿元。
这起集资案件,在公安、法院、检察院之间往返游走。“购买假发票是否存在骗贷、伪造3.62亿元借条背后有何隐情等关键问题至今仍未查清,就一次次结束侦查并移送检方,却又遭检方一次次退回"补侦"。”一位债权人这样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坦言,“如此反复,我们耗不起。”
“被章毓东、项彩芬低息借走的近4亿元,分毫未返还债权人,且大部分去向不明,公安部门就以非法吸存罪名提请检察院公诉,企图重罪轻诉逃避罪责。”为130余名债权人代理诉讼的华东政法大学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教授说。
检方两退警方“补侦”
章毓东、项彩芬夫妇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9月期间,未经金融部门许可,以月息1.5分至3分,采用口口相传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132名债权人非法吸收存款累计3.979亿元,再以4分至6分的高息放贷给他人,以赚取利息差价。
2011年11月,章毓东夫妇因资金链断裂出逃江西,同时被龙湾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调查。2012年3月,二人被抓回温州,3月9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刑事拘留,4月12日依法逮捕。
据知情人讲,章毓东夫妇被抓时,身上带有现金19万元。另外,随身携带还有几张银行卡,共计3000多万元。不过,当时这笔巨款并没计入“查扣清单”,并且在此后的庭审及补充侦查中均未提及。直到今年8月9日,龙湾分局才给予债权人公开回复,此款用于还贷。
章毓东交代,从社会上吸收的钱,他都借出去了,此外,他们夫妇的名下有上海、杭州、温州等地的5处房产,在温州市区、开发区等地还有大面积厂房,这些不动产值1.5亿元左右。
不过,章、项夫妇除了对上述固定资产供认外,对余下资金流向拒绝交代,并且还将涉案的账本进行转移、藏匿。“许多问题有待查清,负责侦查的警官却以非法吸存罪屡屡移送检察院,在我们的抗议下,又被检察院屡屡退回补充侦查。”一位张姓债权人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2012年8月20日、11月2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两次退回龙湾分局补充侦查;龙湾分局分别在2012年9月19日、11月30日又两次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其间,龙湾分局于2012年11月份在章毓东家中搜出王建仁(项彩芬的姐夫)、朱伟敏、王会松等三人共向章借款3.84亿元的借条以及记账本等其他证据。
对王会松的2200万借款债权人没有异议,但对王建仁1.52亿元、朱伟敏2.1亿元的巨额借条,债权人表示“有做假嫌疑”。不过,此怀疑被警方否认。2012年11月30日龙湾分局提交给龙湾检察院的补充侦查的结果显示:王建仁、朱伟敏、王会松等三人出具的借条是真实的。同时,警方在这次补充侦查中,也否认了债权人对章毓东涉嫌信用诈骗的指控。不过,再次认定章毓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对自己非法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一事,章供认不讳。据章交代,这些发票均为其本人在温州火车站附近以20元每张的价格买来的。
2013年1月21日,龙湾区检察院以上述章毓东、项彩芬涉嫌的两项罪名向龙湾区法院提起公诉。
两次庭审,两退检方
在今年3月4日的第一次庭审上,犯罪嫌疑人章毓东、项彩芬夫妇如本文开篇所述,大多情况下均一问三不知。
不过,面对“有否参与借钱放贷”这一问题时,章毓东称他几乎没有参与,“基本上是我老婆在经手,她不在时我才签名(指在借条上)。我是办实业公司的,公司没有用过这些借来的钱。”对此,项彩芬说:“借钱的事,我老公一点都不知道。都是他们(指受害人)把钱借给我,而我转借给他人,赚取利息差。”
另外,记者了解到,2011年6月和8月,以章毓东为法定代表人的浙江兴汇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东宸实业有限公司向某银行温州分行申请信用证贷款,并以他人提供担保,分别购买了10张和13张假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银行作为信用证贷款所需的附随单据。23张假增值税发票累计票面金额为1405万余元,税额为239万余元,价税合计1645万元。
这次开庭,因证明犯罪嫌疑人与债权人、借款人之间资金往来的关键依据—《专项审计报告》未作出而休庭,同时,龙湾法院将此案退回龙湾检察院要求补充证据。
早在2012年9月,龙湾分局就委托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就涉案事项进行审计,但直至首次开庭审理仍未完成《专项审计报告》。
今年4月10日,《专项审计报告》正式出炉。据审计报告显示,二人实际挥霍消费了7160万元。而对于王建仁、朱伟敏等与章毓东及其公司的资金往来,从报告上显示“并没有借条上所指的那么多”。此前,王建仁、朱伟敏也声明“自己写过借条,但不是真实的”,借款人的自证,正好与此前警方的认定完全相反。
“借条是怎么出炉的,其真实性应该鉴定,检察机关要好好查查。”一叶姓债权人告诉记者。另外,他还向本社记者介绍了一个细节,据一审庭审前债权人和律师临时拿到的“专项审计汇总”表显示,与章毓东资金来往频繁,且涉及巨额资金的借款人王勤淦从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专项审计报告》中消失。“对此,我们与相关部门交涉,要求说明。”
在7月1日的再次庭审上,法院方面表示,这位漏掉的人物已另文补充到《专项审计报告》中。另外,在这次庭审上,检察官、被害人、辩护方、法官等各方就被指控非法“吸收”的巨额资金是否还“存在”,是非法吸存还是集资诈骗,是非法购买伪造增值税发票还是信用证诈骗等问题进行了质询与辩驳。章毓东、项彩芬承认自己“非法吸存”“购买伪造增值税发票”,但仍拒绝承认自己是在集资诈骗和信用诈骗。
2013年7月2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函告温州市龙湾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之后,龙湾法院再次将该案退回龙湾检察院。
资金难寻,案子难了
根据7月2日龙湾法院的要求,作为诉讼代理人的王俊民教授表示此案存在诸多“未解之谜”。如,章、项是否伙同王建仁、朱伟敏伪造借条,朱、王二人为何自书承认借条做假?警方应对这两张借条的真实性重新鉴定。再如,起诉书认为被非法吸存的3.97亿元涉案资金,尤其是审计报告中指明的被朱伟敏、王建仁、王会松借用的2.4亿元涉案资金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的问题,是否因此导致集资款不能返还?同时,除了2.4亿元之外,近1.5亿元涉案资金实际流向了哪里?另外,章毓东购买伪造增值税发票是否存在骗贷行为、是否存在贷款转借款的事实也亟待警方和检方调查、厘清。
8月19日,本社记者就上述存在问题对温州市龙湾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均未得到与案子相关的回复。
记者从温州当地司法部门了解到,自全国民间信贷危机爆发以来,温州作为重灾区,开始大量涌现因民间借贷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办案人员因人手有限,疲于应付、调查不彻底的现象时有发生。“像章毓东这个案子,"非法吸存""非法购买伪造增值税发票"这两项罪名很容易确定,所以温州的大多数这类案件都是以"非法吸存"报到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一位不愿具名的司法人员如是说。
“按照程序,退回补侦次数已经用完。我们相信司法是公正的,我们期待有个公平的结果。”叶姓债权人最后对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