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二轮机动车私装“滑翔翼”
夏日气候多变,时而烈日当头,时而大雨倾盆,因此不少市民选择为爱车加装外形酷似“滑翔翼”的遮阳篷。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四大队获悉,仅7月份就查处擅自加装遮阳篷的违法车辆598辆,“这种行为不但有损市容,更会增加安全隐患。”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市电动车、摩托车门店及维修点,都可以轻易买到并安装遮阳篷。在位于市区黎明西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铺里,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内销售的遮阳篷价格大多在百元左右,每天都有不少顾客购买。而在淘宝网上搜索“电动车遮阳篷”,可以得到数百个结果,价格从二三十元至二三百元不等,大都标榜快速安装,个别甚至为四面全包围结构。
市交警四大队二中队副指导员林智表示,二轮机动车加装遮阳篷后,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增大,容易受侧风力影响。此外,雨伞和支撑钢管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危险系数大大增加,“一般二轮机动车的视野范围是360度,加装遮阳篷后,就人为造成了盲区。”
前不久发生在瓯海区的一起事故,让林智心有余悸:一辆装了“滑翔翼”的摩托车高速行驶,因为视线阻挡,撞倒了斑马线上一名行人。“有不少人为了增加遮阳篷的功效,故意将它装得很低,挡住大半个头,让人看着都害怕。”林智表示,从现状看,私装遮阳篷的“重灾区”是非法营运摩的。
据悉,二轮机动车私装遮阳篷将无法获得行驶证,已上路的将无法通过年审。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我市交警大队已在暑期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将继续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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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及第90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属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二轮机动车自然也包括在内。
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予以罚款20~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另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规定,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并收缴非法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