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遮雨棚自爆砸伤车,索赔无门?
市民徐先生近日反映:
7月21日我将自己的尼桑车临时停放在双桂小区商铺前的人行道上,没想到小区的玻璃遮雨棚突然爆裂了。
当时我人就站在雨棚下,玻璃渣像下雨一样砸下来,幸好我人没事,不过我车的左后门、后挡风玻璃等都被砸坏了,维修费就花了4000元。
直到现在小区物业一直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前些天物业还“穿越时空”得张贴了一张落款日期为7月10日的“免责声明”想推卸责任。
我现在就想要一个说法,这件事到底是谁的责任?是不是砸伤人了也像这样没人管?
见习记者胡晚露核实报道:
记者日前来到双桂小区,看到这些“闯祸”的玻璃遮雨棚离地面高度有5米左右,一排三十几格的玻璃遮雨棚中,已经有二十格只剩下一个个空洞了。剩余的玻璃中也有几块已经出现细密的裂纹,随时都会成为新的“危险炸弹”。
由于玻璃遮雨棚离地较高,来来往往的人很少会注意头顶上的玻璃遮雨棚暗藏危机。但见墙上贴着的物业公司的“温馨提醒”告诉人们:请您不要行走在小区外的雨棚下,雨棚的钢化玻璃随时会自爆,或被楼上扔下的杂物击碎,车辆请入库,否则后果自负。
“这事真不能怪我们。”提起玻璃遮雨棚突然爆裂的事,城开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温州城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在6年前接管双桂小区的物业管理业务,但破碎的玻璃遮雨棚的所有权是开发商,并不在物业的管理的范畴内。
据其介绍,那些玻璃在以前也曾破碎过好几块,但那时候没有伤到任何人或财物。这次徐先生的遭遇,物业公司也是第一次遇到。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小区有专门的停车库,里面有30多个车位都可以停车,停车费每次5元,如果徐先生花5元将车停在车库里,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至于徐先生反映的那张“免责声明”,该工作人员称,温馨提示物业每年都会贴出,并非事后用来推脱责任的。
“我们也想把那些玻璃修复好,毕竟太危险,可是我们物业没有资金,也没有权力,没办法啊。”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记者随后致电双桂小区的开发商温州城投集团公建公司。
公建公司工程一部的回复又将“皮球”踢回给物业,“那里的玻璃已经四五年了,早过了保质期,虽然小区产权还是我们集团的,但是日常的管理维护业务已经移交给物业了,这事也应该由物业负责。”
蔡贤弼律师表示,玻璃遮雨棚是属于小区建筑的一部分,在物管公司尽到了提醒和警示义务的情况下,因玻璃自爆产生的维修或赔偿等费用,应该由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温州城投集团承担。但双桂小区的玻璃已经过了保质期却没有及时地更换和修护,管理人城开物业公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