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社会保险参保政策解答
◆我国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险有何规定?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包括社会保险条款。
◆龙湾区哪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另行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其他居民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工人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各类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全部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我区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然后用人单位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区地税部门建立缴费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后,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区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申请,再到温州银行办理金鹿社保缴费卡,存足应缴金额开始逐月代扣社会保险费,同时开始计算缴费年限,但不能通过往前补缴的方式来增加实际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龙湾区户籍人员,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劳动保障协管员将本社区当月受理的参保人员材料汇总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劳动保障协管员将《办卡通知书》发给参保人员到龙湾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缴费卡(存折)及签约手续,委托银行代扣保险费。
具有龙湾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以及已参加本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的非本区户籍非从业的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户为基本单位,实行整户参保原则。保费收缴以年度为单位,全年费用一次缴清,参保对象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到社区(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
◆目前尚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尽快到区人力社保局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申报当月起向区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还应按规定的缴费年限和费率补缴社会保险费。
◆2013年度龙湾区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3年浙江省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1元,因此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004.60元(即“省平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10023元(即“省平工资”的300%),下表为龙湾区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
单位:元/月
◆2013年度龙湾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983元的80%确定为3186.4元,有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983元的80%至“省平工资”3341元的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