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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涉嫌受贿12万元

法庭上他辩称与身份无关 借助的是他个人的影响力
2013年08月05日 08:48:08来源:温州晚报字体:

  在村民眼中,他的能力很强,做事有担当,在村里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在他30岁时,他就被龙湾瑶溪街道永胜村村民推选为村主任,并连任了3届。

  昨天,当38岁的他以涉嫌受贿罪站在龙湾法院第十三审判庭的被告人席时,百余名认识他的人前来旁听。这其中,有永胜村村民,还有龙湾当地的村干部。

  面对指控,他辩称,他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应以受贿罪定罪。此外,他给别人的帮助,是以私人关系相助,跟他是村主任的身份没有关系。

  村霸给他送感谢费

  他姓邵,龙湾瑶溪街道永胜村人。昨天上午9点30分,庭审开始。当邵某被法警带上法庭时,旁听席上他的妻子顿时失去了理智,不停地叫喊着他的名字。面对身后抽泣着的妻子,邵某没有回头。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2011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年,邵某在担任永胜村村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完成村内温州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给予项目包工头阿克、阿海(化名,均另案处理)等人关照,并非法收受他们的财物共计12万元。

  阿克和阿海也是永胜村人,是村里的地痞流氓。2011年上半年,他们为取得温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瑶溪新址(现更名为温州城市大学)矿渣填培和外围墙工程,找邵某帮忙。在邵某的关照下,阿克等人顺利承包该两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阿克等人送给邵某6万元,邵某予以收受。

  2011年下半年,阿克、阿海等人想要承包温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瑶溪新址地下室泥土外运工程,因不具有相关资质而被工程方拒绝,继而发生纠纷。后工程施工负责人谢某找到邵某,由其出面协调。最终,在邵某的拍板下,工程方同意支付25万元作为补偿款支付给阿克等人,工程也不再承包给他们。在取得该笔钱款后,阿克等人送给邵某1万元表示感谢,邵某予以收受。

  用类似的方法,阿克、阿海等人在永胜村不断制造“麻烦”,最终都是邵某出面解决。而当事情解决后,他们会给邵某送好处费。

  今年3月份,邵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湾检察院刑拘。案发后,他的家人退出全部赃款。

  他说只是在帮朋友

  法庭上,面对起诉书指控,邵某只承认自己受贿6.5万元的事实。

  对于剩余涉嫌受贿的钱款,他说自己帮的都是好朋友,但是帮助的行为跟村主任的职务没有关系,而是借助他的个人影响力。邵某说,就如阿克等人与谢某的纠纷,是谢某主动找他,之所以找他,并不因为他是村干部,而是他跟谢某是朋友关系,他跟阿克等人也是朋友关系。

  对此,公诉人反驳,谢某找邵某协调处理阿克、阿海等人的无赖行为,跟邵某是永胜村村主任的身份是分不开的。如果邵某只是一般的人,作为工程方,谢某不可能去找他帮忙。而实际上,邵某的个人影响力也是他连续3届担任村主任建立起来的。

  此外,对于邵某所说的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公诉人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村主任的行为涉及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拆迁征地、扶贫、安置等行政管理工作,对于这一类人,称之为国家工作人员。

  公诉人认为,邵某身为村主任,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时长一天,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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