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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疑夫同性恋 提起离婚被驳回

2013年07月26日 09:36:58来源:温州网字体:

  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驳回一起离婚诉讼。该案中,妻子以丈夫性取向存在问题为由提起离婚,但丈夫予以否认。

  原告小娟称丈夫小凯(均化名)并无结婚意愿,是在父母逼迫下为传宗接代才与她结合的。孩子出生后,小凯就与她分居生活。她认为丈夫的性取向有问题,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

  为搜集证据,小娟曾伪装成陌生人在QQ上与小凯聊天。聊天中,小凯称自己喜欢女性的东西。小娟又追问,他是不是男女“通吃”,小凯则回应“哈哈”两字。

  小娟还向法院提供了两张照片,试图证明小凯是同性恋。两张照片均为小凯跟其他男子的合影,小凯看起来瘦瘦的,染着黄头发。看过照片的法院内部人士称,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

  同时,小凯否认自己性取向存在问题,请求法院驳回小娟的诉讼请求。他称自己为家庭在外奔波,小娟提起离婚是因为双方缺乏沟通。

  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小凯后来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在儿子抚养权问题上均不愿妥协。

  法院审理后认为,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原被告婚姻基础尚可,并已生育子女,婚后已建立一定的夫妻感情。原告未能有效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被告不同意离婚,对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业内人士指出,第一次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以驳回居多,若再度提出申请需在六个月后。

[编辑: 陈静] 
关键词:离婚 小凯 法院 丈夫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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